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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樂島股份有限公司
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
版本:STI-B-V1-53743163
快樂島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,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,依法向您告知下 列事項,敬請詳閱。
一、蒐集目的及類別 本公司參與由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補助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(以下簡稱資策會)執行之「運 動數據公益平台與產業推動計畫」,因辦理或執行「運動健康數據創新加值應用競賽」參賽計畫、 實證活動、提供服務及供本公司用於內部行政管理、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本公司組織規章所 定業務、寄送本公司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,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:
⚫ 個人識別類資料:姓名、電話、Email、臉書ID。
⚫ 個人特徵類資料:性別、年紀、身高、體重、體脂肪、睡眠等經由生理數值量測設備取得資料。
⚫ 運動資料:經由本次舉辦線上游泳運動,產生取得之運動日期紀錄、使用設備類型、使用場域地點、總游泳距離、總趟數、總消耗熱量、平均划距、平均划頻、總划水次數、平均配速、SWOLF。如有舉辦體適能活動,測量到的心肺功能、肌力、柔軟度、平衡感資料。
針對您的特徵類資料及運動資料,將由資策會維運的「運動數據公益平台」(data-sports.tw)透 過電腦模擬或演算法產生合成資料,並於合成資料產出後,隨即刪除您的資料,且合成資料無法 再連結至您本人、或識別您本人。合成資料由於具有人類運動行為的特徵,因此能作為公部門或 私部門推動疾病防治、降低醫療需求、提升樂齡體適能、節能減碳等公益事項的決策參考基礎。
二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(一)您的個人識別類資料僅供執行參賽計畫、實證活動、或依本同意書再經過您同意的特定情形下利 用。
(二)經由實證活動過程取得之個人特徵類資料及運動資料,將與個人識別類資料分開儲存,除非經過 您的同意,本公司及資策會皆不會將您的資料進行個人的連結、比對,也不會將您的資料與他人 資料進行連結、比對。
(三)除非您未來在其他場合,基於個人本身運動分析需求或其他特定目的,同意本公司或資策會將您 的資料提供予您指示提供的特定單位,否則本公司及資策會皆不會將您的資料進行連結、比對且 對外提供。
(四)在特徵類資料及運動資料轉化為合成資料後,將會由資策會進行統計、分析,或提供予資策會認 可符合條件的合作夥伴。
三、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、活動所定規則或依本公司網站(data-sports.tw)「個資當事人行使權利專頁」公 告方式向本公司行使下列權利:
(一)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(二)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(三)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(四)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(五)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。
四、無法行使當事人權利的情形 對於已經合成後的資料,因已不是您的資料,您將不得主張上述當事人的權利,也不得對統計或分析結果,主張抽離由您資料轉化為合成資料的部分。
五、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,本公司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。 六、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且同意本公司留存此同意書,供日後 取出查驗。
六、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且同意本公司留存此同意書,供日後 取出查驗。
七、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貴公司告知事項。
八、本人同意貴公司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蒐集、處理(包含前述去識別化程序)及利用本 人之個人資料。
九、若本人未達民法規定成年年齡且無法瞭解本同意書意思,須由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同 意書內容,才視為同意前述事項,並由本人與本人法定代理人共同遵守本同意書所載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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